基本药物制度逐步推向大医院带来的思考
根据报道,2011年11月底安徽省卫生厅发文,要求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从其条文规定来看,实施力度是非常大的。 自2010年年底以来,已有江西、吉林、河南、四川、青海、山东、河南、上海、贵州等省先后把基本药物制度往大医院(即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延伸。至此,明文规定大医院同样优先配备使用基药的省份达到10个以上。值得关注的是安徽省作为率先试点该制度的省份,特别是原在安徽主抓医药卫生改革的副省长孙志刚,已于2010年底调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并兼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此番安徽明确发文要求大医院优先使用基药将具有风向标的意义。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二、三级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使用要达到一定比例。 那么基本药物向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延伸,在基本药物制度设计之初便已有所规划。但当时的制度设想是,有考虑推出专门针对大医院的基本药物目录,时至今日,该目录尚未出台,各地大医院使用的基本药物,一般是指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加上地方增补目录药物。
安徽省在2011年11月末的文件,详细查阅发现,该文件“卫药秘〔2011〕806号文”规定,三级综合医院、中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数不低于基本药物品种总数的90%,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15%;二级综合医院、中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数不低于基本药物品种总数的95%,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30%。
根据报道,卫生部正在研究三级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其标准相当程度上参照了安徽:二级综合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的数量,须占整个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数量的95%以上,三级综合性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的数量,应当占目录总品种数量的80%以上。 但随着第一版国家基药目录已经实施3年,基药目录修改期已经临近,同时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自推出以来,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不少需要完善之处。如存在着偏远地区“中标药开不出去”和发达地区“需要的药不在目录中”等诸多矛盾。
在政策迷雾中有很大的不确定,但确定的是 未来基本药物制度的走向一定值得我们关注!基本药物制度是否向大医院推广?除了玉泉丸和天麻钩藤颗粒还有哪些品种考虑全力进入基本药物制度?进入与没进入基本药物制度的产品如何在保价和增量之间寻找平衡点,这些将是我们需要面对的形势。 ( 市场部 )
附《安徽省关于做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工作的通知》原文件地址:http://www.jztym.com/wwwdoc/news6/2012-2-6/AnHuiShengGuanXuZuoHaoErJiSiShangYiLiaoJiGouYouXianPeiBeiShiYongJiBenLueWuGongZuoDeTongZhi.htm


